拉达肉干、火稚鸡肉干等等。
除了肉干就是肉干!
在他们眼里,这些可都是食物!
但是除了食物他们都不知道可以带什么东西去交换,总不可能弄点泥巴过去吧?
然后到了大荒的白城他们就傻眼了。
各种款式各种材质的鞋子、做工精细的衣物、实用而精美的雨伞、石具等等。
太多了!
走在白城的大街上,草原五大部落的人看着周围的大荒人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只觉得……这些身穿五颜六色华丽兽皮衣,脚踏精致兽皮靴,手撑洁白遮阳伞的汉子,真的是和他们一样的生物?
特别是当有人说了一句“他们怎么都没个人样”之后。
当时就有一些几个心高气傲的大荒人表示“你们这些看起来才不像个人,吃生肉、住地洞、满身泥,整一个魔兽样”。
于是,五大部落的人发现还真是。
然后一种来自于文明对野蛮的莫大吸引力就在他们心中爆发了。
买!
买买买!
见到什么买什么,买不起就去林子里打猎,然后换了贡献点继续买!
衣服、裤子、鞋子、石具、深海鱼肉、手工艺品……
甚至当有人尝试了某家餐馆之后? 更是变成了史前吃货。
什么用色香味俱全的烤大葱鸭、香喷喷的秘制肯泰罗牛肩、松软酥脆的比比鸟蛋饼、酸甜可口的树果沙拉……
五大部落的人被榨干了。
等这些人疯狂消费一个月后? 变得和大荒人们几乎一个样。
住在旅店里? 每天出去打猎来换贡献点? 然后去自己心仪的餐馆吃过饭后继续出去打猎? 再吃晚饭。
甚至有的人还想去一些地方打工挣贡献点呢!
然后这打工人就发现? 一些“高薪工种”都需要识字的。
文字!
这对野蛮的震撼力也是大之又大。
他们随时去的旅馆和饭店都有牌子? 不过他们都以为就是花的花纹上去。
谁知道竟然是一种叫文字的东西!
而这也是水巫在那边停留了一个月之久的原因? 学习文字。
随后某次,沉迷于学习的水巫才发现时间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更震惊的是那些他带过来的崽子们一副“大荒人”的模样? 给他又好气又好笑。
再过一久都不用带人回去了? 他直接回去告诉其他人这些崽子已经成大荒人就行了。
不过这也让他更清楚地了解了当年何晨对他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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