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法外”?时间越长,调查越深入,顾祝同等人故意罗织罪名欲加害刘煜生的事实,就越昭然若揭。
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地步,大大出乎顾祝同等人意料。就在监察院即将正式咨请行政院,令饬江苏省政府迅速将刘煜生移送法院并惩戒顾祝同等人之际,为阻止自己被弹劾及调查程序再次启动,顾祝同匆匆决定杀害刘煜生以了结此案。
为避人耳目并立即执行,刘煜生这个一介平民被送交由顾祝同所控制的军法处审判,罪名升级为刘煜生在“一·二八”后的非常时期,“作叛国之宣传”,违反的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而不是出版法了,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在死刑执行6天后,江苏省政府才向行政院呈报此案,可见顾祝同等人此时“先斩后奏”的急切之心。但令顾等人更加意外的是,杀害刘煜生不仅没有了结此案,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民愤。
1933年1月22日,就在刘煜生被害的第二天,上海《申报》率先披露了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全社会的震惊,舆论为之大哗,并迅速招来了声讨的浪潮。
北平市新闻记者公会于2月3日发表******,指顾祝同“公然目无法纪,蔑视人权,破坏法治精神,妨碍言论自由,倒行逆施,甚于旧军阀,酷民凶残,实属党国叛徒”;安徽省新闻记者联合会2月3日抗议电称“顾祝同毁法乱纪,蹂躏人权,草菅人命,殊为党国之玷,亦我全民公敌”。全国其他地方的新闻界也都先后公开致电声讨顾祝同的暴行。
除了新闻界,胡适代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致电南京中央政治会议和行政院,要求“将擅杀刘煜生之苏省府主席顾祝同免职查办,以重法治,而维人权”;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抗议电呼吁将顾祝同“予以严厉处分,以维人权而彰国法”。
宋庆龄、蔡元培等社会名流也以个人名义公开致电要求政府罢免查办顾祝同,甚至国民党元老胡汉民也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要求为刘煜生昭雪并惩办“新军阀”,将“刘煜生案”比作北洋军阀张宗昌枪杀邵飘萍、林白水之惨案。
同时,江苏省内地方人士也纷纷公开历数顾祝同就任江苏省政府主席以来的倒行逆施,纷纷要求国民政府秉公撤办顾祝同,“以肃纲纪而安民心”。
在一片“倒顾”声中,顾祝同不肯轻易失去刚到手不久的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