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今日出门,一时疏忽,却也忘了。
衣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这一点不假。普通小民,如何能舍得花费千金,买得一件衣服?有那好信的见了李随云这身装扮,一个个咋舌不已,这套衣服,若要下来,起码得五十金。这等豪奢之物,怕也只有那些大奴隶主才能享受得起。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李随云这般打扮,既然衬托出他身份的高贵,自然也落入有心人的眼中。
正行间,却见一个衣着同样华丽的胖子,走上前来,施礼道:“朋友,我和你一见如故,不知可否同饮一杯?”
李随云微微打量了几眼眼前这人,但见这家伙和自己一般,都是胖子。不过自己若是和他比起来,真可称得上小巫见大巫了。这家伙是典型的横向发展,满面笑容,眼睛眯成一小缝,不过看上去,却也憨厚得紧。
微微沉吟,他也笑道:“你是胖子,我也是胖子,两个胖子相见,真是有缘。我也正有和兄台畅饮之意,如此,正好聚上一聚。”
两个胖子径入城中最大酒楼,做将下来。其时人间也没有什么菜肴,不过是些水煮、盐酱的肉,最多整治得精细些罢了。又配上了几碟青菜,凑成一席。再加上两瓶淡薄的村酿,便成一桌。
两个胖子也不客气,举杯相邀。李随云是何等人物,虽然不需用餐,但他为人极好口腹之欲,什么好吃的东西没有吃过,这等滋味淡薄之物,如何入得他口?不过他也真称得上贪吃,居然把这东西当成了地方的风味,吃得津津有味。
那大胖子见李随云吃得欢畅,心中也自嘀咕,这东西不过是民间普通的菜肴,对方怎地如此喜好,难道这东西真有那么好吃不成?细细品尝之下,却又感觉不出有什么好处,比起自家的菜肴,相差不知几许。
两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双方尽性。那胖子着意讨好李随云,让他心中也多了丝疑虑之意。
又饮了数爵,大胖子酒意上涌,以言挑道:“兄台,我观你从城主府中走将出来,你莫非和此地的城主有什么关系不成?”
李随云心中暗笑,面上装做不经意的道:“哪里,哪里。此城不过是我手下建的罢了。其实也是他们多虑,总是担心盗贼众多,家财难保,真是小心得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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