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对于天而言,将自己的影子投射到地球上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相对这里而言,它的身体实在太过巨大了,如果完全投影过去,会将里面的一切压垮,这件作品也就废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天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力量转移到地球上,某一个由自己亲手创造的生物体内,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形体太大的问题,更可以让自己拥有更多的自由,不至于在这里滞留太久。
打定主意,天便开始着力挑选,适合承载自己力量的种族。
左挑、右选,最终选定了在当时看起来,实力最为弱小的人类!当然,天的选择必然由其道理,首先,在当时看来,人类实力相对弱小,最好控制,不至于向阿修罗族那样,出现脱离轨道的情况。
其次,人类智慧较高,且为群居动物,信仰强者,信奉冥冥之中,自有主宰,这与自己的地位不谋而合,自己可以很轻易的,让它们信奉自己、崇拜自己、膜拜自己。
最后,人类身体的结构与自己最为接近,看似短小,实则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且天生有一股顽强求生的意志,这也是它们能够在如此多凶兽、荒兽的环伺下,还能维持到今天的最大理由。
基于以上三点,天决定附身在人类的身上!”
“这个被附身的人,便是混沌吗!”萧皓辰一双黑色的眸子里,精光四射。
古树道:“这个承载了天意的人,正是混沌!混沌虽然只继承了天的一小部分能量,却拥有着它的所有属性,因为此,他不仅能够慑服那些无比强大的远古兽类,更拥有三项常人望尘莫及的能力!”
遥想将军当日所说的故事,萧皓辰接口道:“混沌云,倾听万物之声,还有一项是什么!”
古树道:“钢筋铁骨!获得了天的认可,混沌可说是拥有了近乎无限的成长空间,它顺利的收服四大魔兽,统一人类部落,并在与阿修罗族的决战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战胜阿修罗族,天可算舒了一口气,不过看着越发壮大的人类,他的心里再次生出许多的不安,生怕混沌死后,人类无人治理,会朝着自己难以控制的方向发展,成为第二个阿修罗族!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它将自己的力量分为两份,一份阴,一份阳,阳主破坏,每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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