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抬起脖子,一阵暴啸!
萧皓辰养的是狼,五小,狼中之王,从它们小时候开始,叫声就是狼嚎,低沉嘶哑,穿透力强。女孩脚下的,却是只狗,狗比狼小,也打不过狼,可是它们的叫声却十分高亢,就好像是打仗之时冲锋的擂鼓,着实把准备推门而入的萧皓辰吓了一跳。
这什么情况?遇到高人了?
萧皓辰的村里散养着数不清的野狗,这些野狗对自己孩子王的身份全不在乎,他们只忠于自己的家庭,只终于自家的主人,任你如何诱惑,引诱,只要踏入它的地盘,只要敢对他的主人不诡,照样吼个不停。
家养的忠犬是狼的克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萧皓辰的克星。
是以,萧皓辰驻足在屋外,他有些吃不准,到底该不该进去,即便进去了,又该说些什么。
这一老一少,都在林冢的酒楼里干活,又知道很多隐秘的事情,自己贸然进去,若说多了,势必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甚至猜出自己的身份。若什么都不说,那自己干嘛去呢!
萧皓辰不是没有想过杀人灭口,他已经见惯了死亡,也亲手杀死了无数的人甚至异兽,可是他不能滥杀无辜,更不能为了保全自己滥杀无辜,这是他心里永远跨不过去的坎。
萧皓辰站在屋外沉默,小狗坐在屋内狂吠,老人在拼命的数钱,酒楼里人流穿梭,树荫下有老人在下棋,街角有小混混在打劫,所有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
忽然,“门被推开,绿袍的少女走了出来!”
清风起,屋外的人已经不见了。
少女用铁链套着小狗去屋外撒尿,表情没有丝毫的异样。
萧皓辰在扎眼的时间里,回到了万华酒社,回到了自己的酒桌旁,挽住了沈熙姚的右手,没人注意到他的离开,更没人注意到他的归来。
这就是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一次“平凡无奇”的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