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乡镇,没有乡镇也就没有多少私人开设的驿馆,很多时候,要在亭中投宿,要么就只能睡在乡野之中露宿。
可想而知,什么都没有的王雄当时应该多么窘迫,不敢投宿,不敢求助,流落于荒野之中,饥寒交迫,举目无亲,当时确实可以说是走投无路。
所以王雄这番说辞,可以说是完全符合逻辑,并无什么可值得怀疑之处,可信度是相当高的。
李琛听罢之后,忽然问道:“你之前可是为奴?”
王雄楞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悲愤的神色,但是接着就又露出了颓废的神色,无奈的点头道:“不错!我流落到中山的时候,走投无路只能自己卖身为奴!”
“那你现如今就是逃奴了?”李琛接着问道。
汉代富人家的奴仆是有卖身契的,连人都不算,算是主人家的畜产,非主人发还卖身契准其恢复自由身的话,奴仆是不许擅自离开的,也就说奴仆基本上跟主人家的牲畜是一个地位,仅仅是稍高一些罢了。
虽然两汉期间,汉律也规定了主人家不许随便杀害家中奴仆,一旦发现会论罪,可是实际上官府对于大户人家处死家奴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只当是没看到罢了,充其量传出去会有损主人家的声誉,说这家人狠毒罢了。
王雄随主人贩马,马被贼人夺去,估计主人也可能被杀了,王雄现如今的身份就是逃奴,逃奴汉律也有规定,对待逃奴轻则抓去收为官奴,送到矿山去劳作到死,要么可能会将他们杀掉。
而王雄走投无路之下从贼,可能是当时唯一可走的路,难怪王雄会投靠青面黄为贼。
王雄咬了咬牙说道:“是!”
李琛想了想,把手中大枪一指王雄,对王雄说道:“好吧,我给你两条路,一条是下马立即归降于我,我不送你去县城,收你为我李家家奴!
第二条,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打败我,可自行离去!但是如果你打不败我的话,那么你必须立誓,从今以后,就永世追随于我!做我的随从!”
王雄听罢之后,两眼一瞪,似乎有些发怒,但是马上他又显得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之后一咬牙提起了手中的长枪,对李琛厉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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