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是咬人的狗不叫,陆广全这一手玩得,估计又能把老太太气死了……不过,她喜欢。
因为高兴,晚上也给了他好脸色,“喂,你就不给你‘同学’回个信?”
陆广全怔了怔,面上依然不动声色,“已经回了。”
“都说了啥?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陆广全肯定不愿多谈,因为这压根就是不存在的“同学”,只能转移话题,“听说你跟小黄学识字?”
见妻子点头,他也很欣慰,鼓励道:“要有想看的书,我下次进城给你带。”人还是得识字,这跟文凭和工作没关系,而是能比不读书多一条看世界的途径,有时也是一种丰富内心世界的消遣。
他从未因她不识字而看不起她,更不会揪着这问题不放,但她要是想学,他也是极力赞成的。“以后每天晚上你自己看看书,家务我来干。”
“果真?”
“嗯。”看书不仅她自己获益,也能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不是?
卫孟喜为自己能名正言顺甩手家务活高兴,忽然想起个事来,“对了,你去年咋没高考?”
陆广全是高中生,不仅初中结业考全县第一,就是高中三年也是妥妥的第一名,结业考的时候听说全省统一排名,他是省第二名,市里和县里则都是第一名。正是因为如此超乎寻常的优异,金水煤矿的招工名额才落到他个没背景的穷小子身上。
虽然没能上红专和工农兵大学,但他也是“知识改变命运”的典型了,卫孟喜十分佩服。
她两辈子都羡慕人家念书好的人,即使再怎么有钱,即使手底下的员工有不少本科生硕士生,但她并不因为自己是高知分子的老板而得意,反倒更加谦虚和谨慎,更加想要向他们看齐。本来以为这一生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去了,谁知上天居然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卫孟喜当然要识字!
跟着文凤认字只是第一步,她得降低自己身上的违和感,等大家都习惯她能认字的时候,再说上学的事。
是的,上学。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也就这两年,很多省份就会兴起一股夜校风,很多大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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