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卫孟喜在市区跑了几十趟,也没见过一个卖鱼的,后来打听才知道,买鱼要到省城去。
书城市啊,就是当时母子几个逃难来,在班车站战战兢兢歇了一晚的地方。
说实在的,那个地方上辈子卫孟喜也没去过几次,她的饭店都开在金水矿和红星县,省城因为她曾经觉着市场饱和了,考察过几次还是没开过去,再加上那犹如丧家之犬的一晚,她不大想去。
“鱼鱼,香香。”小呦呦忽然口水滴答的走过来,抱着妈妈大腿撒娇。
卫孟喜一愣,这孩子难道是还记着吃席时候的红烧鲤鱼?她怕鱼刺多,只给她喂了一丢丢,恐怕连味道都没尝出来,咋还惦记上了呢?当然,在菜花沟吃过那一次,卫孟喜自己都忘记了。
根花小声说,“是姨姨家吃鱼,妹乖乖的啊,咱不馋。”嘴里说着不馋,可嘴角却难过的流下泪水。
这东西以前没吃过也就罢了,一旦吃过,那鲜美就是足以记一辈子的。
原来是隔壁李秀珍家,正在做鱼呢。一条成年人巴掌大的鲤鱼,肚子圆鼓鼓的,听说是小秋芳在河边捡到的,捡到的时候还是活的。
小秋芳这孩子的运气可不是一般好,自从搬来窝棚区这一个多月,光卫孟喜听说的捡到的东西已经不下七八次了,有的时候是钢笔,有的时候是笔记本,还有各种糖票肉票粮票的,这次居然是一条鱼。
要知道,金水矿附近没河,最近的河流都在金水村那边,大人翻山越岭过去好像没多远,可那是走小路,大路怎么也得个把小时,更何况是一个两岁的孩子去翻山越岭……还捡到鱼,卫孟喜心里总觉着哪里怪怪的。
但她也不会多事到去嚼舌根,她可是看过不少锦鲤文的,说不定小秋芳也是锦鲤附体呢?
反正只要别威胁到她的利益,她都不会阻挠别人的“大好前途”,只是以后得让呦呦少跟她玩了。
如果她真是锦鲤本鲤,那按惯例身边就得有个倒霉蛋做对照组,卫孟喜决不允许这样的“对照”发生在闺女身上。
这孩子虽说没啥大的毛病,但一想到可能是只小锦鲤,再一联想到她那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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