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蔡惠如一人。」慧将接着说,并启动我视野里对话框:
就在1921年1月30日经由贵族院议员江原素六、众议院议员田川大吉郎等之介绍,向日本国会的贵族院及众议院二院提出了"台湾议会设置请愿书"第一次。其宗旨是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人自治要求:由台湾人民公选议员,设置台湾议会,并附有施行於台湾的特别法律及台湾预算的协赞权的台湾统治法…。
「这次请愿顺利吗?」我问道。
「台湾第八任总督田健治郎在1921年2月4日,召集在东京的林献堂、蔡惠如、林呈禄、蔡培火等四人於"总督府东京办事处"向四人警告,在台湾的日本当局绝对不容许设置台湾议会的这种台湾自治主义,但会以无自治se彩的台湾总督府评议会的议会方式来取代。在台湾的日本人认为是台湾人在进行"运动",否认日本主权。」慧将讲的当然是1920年的"後话"。
「总督第一个就反对了。」我点点头。後续发展陆续显示在视野里:
日本帝国议会对台湾总督所提出的有关延长六三法的法案在同年三月就通过了,继续施行殖民地的总督律令制定权於台湾。同时对林献堂等所提出的议会设置请愿,却在贵族院请愿委员会2月28日及众议院请愿委员会中3月11日同被否决。
「六三法撤废运动等於也没通过呀!」我有点愤慨。
「次年1922年1月1日才以法律第三号取代六三法,这个"法三号"才真正限缩总督的立法权,开始走内地延长主义。」慧将边答边又启动一则维基百科:
为了使日本本土的法律适用於台湾,将法律之全部或部分要施行於台湾者以敕令定之,台湾总督所制定之律令则只具有补充的地位,只有在台湾有需要,而本土没有这种法律,或台湾的特殊情况,本土的法律不适合施行於台湾的情形下,才采用制定律令的办法。至此,总督的立法权被削弱,本法则一直施行到日本战败为止。
「请愿没通过,然後呢?」我问道。
「蒋渭水看到林献堂等人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旨趣书以後,觉得与自己的信念相合,因此一反当时台湾父老"绝口不谈请愿事"之风,於4月20日在台北由蒋渭水主动发起盛大的欢迎会,来迎接向日本当局提出第一次台湾议会设置书回来的林献堂、蔡培火等人,让回来的人有如凯旋的将军,会後在台中等地举行示威游行及集会。」慧将说。
「议会没得成立,结果成立了评议会?」我猜测道。
「其实议会请愿运动只是一个温和要求,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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