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是阿,活在这里是很痛苦,可是离开了这里,难道出去了就不会痛苦吗?」十号的声音听起来是那麽遥远,彷佛已经随着自己的想像离开了这间y暗的地下室,他沉默了一下,又接着说:「我啊,是个孤儿。」
听到这句话,黎雁宸并没有多惊讶,他见得多了,便已经不再感到疑惑。他早已过了那个会去思考父母为何遗弃孩童的年纪,这种事在生存的威胁前全都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
「从有记忆以来,我就住在一家孤儿院里,院长常常都不给我们饭吃,还会在心情不好时打我们。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很久很久,有一天,院长把我叫了过去。她告诉我,曾子翰想领养我。我很高兴的跟着他回家,然後就被他关进这里,直到现在。如果你问我,我是否想离开这里,那麽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毕竟谁会喜欢每天被关在笼子里呢?」少年苍白的面容笑了笑,却又道:「但我离不开阿,我早就……已经放弃了。」
「对了,知道我在孤儿院里叫什麽吗?二十九号。就跟在这里一样,我只不过是个被人标上编码的商品罢了。」
他举起细瘦的手臂,上面满是伤痕,十号凝视着高举的手臂,他将五指张开,默默地观察着,随後又用力握紧,彷佛是要将什麽东西狠狠抓在手里一般。
「你知道吗?其实这里本来还有更多人的。」十号缓缓放下手臂,有些颓丧地道:「他们啊,都被处理掉了,在曾子翰对他们丧失兴趣後,被一个一个处理掉了。」
「我大概……也没剩下几年了吧。」
黎雁宸默默听着,突然道:「我一定会离开这里。」
「咦?」十号没料到他会这麽说,於是惊讶地望着他。
「曾经有一个人,她待我非常好,供我吃住洗睡,给了我所有我能想像过最美好的东西,我原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幸福的过下去。可是有一天,那个人被杀了,但只因为她的身分,没有人在乎她被谁杀了、为何而si。」黎雁宸独自缓缓叙说着,十号听出他声音中隐藏着愤怒,「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她就这样si了。我发过誓会替她找到凶手,所以我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离开这里。」
十号看着黎雁宸,黎雁宸的眼神中充满着坚定,漆黑的双眸在黑到极致後反而像是在散发着光芒。真美,十号不禁这样想着。不仅仅是指那双眼眸,还有从眼前十三号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在最黑暗之处仍保有自我坚强意志的情感,不因外在因素而放弃的
信念,实在是非常漂亮。罢了,虽然他早已不相信任何人了,但反正,姑且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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