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厅似乎有个小中庭、树荫扶疏………
这里就是姜珮的住处,数十个单位其中一间。据说黎少白也在那儿住了两个星期。他们这样算同居吗?我不太清楚同居的定义,是只要同住在一个屋簷下就算,还是要把自己的家具也搬进去?或者有自己专用的室内拖鞋?床上要摆自己的熊熊?
我仰望车窗外这栋大厦,贪婪地观察每个细节,好想知道是哪一间。
姜珮下车后直接走进骑楼,正从包包里掏钥匙忽然回头朝我们这边看一眼,我急忙举起手,但还没来得及说掰掰车子就猛然加速驶离,彷彿逃跑似的。
「你干嘛啦!」
我一边抱怨一边趴在后座椅背上望着迅速远去的姜珮。
「涡轮增压五百匹马力,零到一百加速只需五秒,不够快。」少白轻轻拨动排档桿,放慢车速。
「我们去吃烧肉吧!」
「你回去陪她啦!我搭小黄回宿舍。」
「小海,过来。」他拍拍副驾驶座,要我爬到前面。
我打开音响,史密斯飞船(aerosmith)的爆炸力迅速敲响心脏。
「喜不喜欢?」少白问。
「喜欢啊,不过有点太经典了。我更喜欢毒药和爱丽丝囚徒(aliceinchains),毒药的吉他手很讚。」
「我是说姜珮。」
「甚么意思?」
「我问你喜不喜欢姜珮,回答。」
「你问这干嘛?她是你马子耶!」
「让给你好不好?」
「神经。」
「我是认真的。」
「马的少在那儿跟我鬼扯!」
「谁跟你鬼扯。你知道我的恋爱无法持久,对她,就是两週。」
「太快了吧?之前不是有交往三个多月的吗?」
「每个人缘分不同。缘分这种东西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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