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霍湘静下心,忽略冒着滋滋油声的爆炒猪肝,认真考虑晴姐的提议。
他喜欢陶权的歌声,每次听到都会让他陷进沉寂两年享受的安宁,也会使他感受到不曾经历过的情绪高峰。
他觉得这份美好的魔力应当让全世界看到。
曾经的卫天城也是这么想他的,反复说一定要把他的歌声献给世界。
可卫天城没问过他愿不愿意把歌声唱给世界。
他不是卫天城,不会替任何人做决定。
“陶权,”霍湘严肃地唤道,“你喜欢唱歌吗?想让大家都听到你的歌声吗?”
——我喜欢的是你。
陶权差点就这么说了。
他从未听过霍湘用这种语气讲话,真诚之余又无比肃穆,听得他紧张。
他放下没吃完的肘子,灌下一口茶润嗓,正经话语搭配正经表情:“喜欢啊,特别特别喜欢,也想更多人听到。”
他当然喜欢音乐了,早在他什么都没意识到的时候,音乐就把他的人生献给了霍湘。
霍湘舒了一口气:“行,”随后不容置疑地说:“那小霍就帮你拿下这个冠军。”
晴姐和桃花同时舒展容颜,她们实在太久没见过霍湘的这个狂傲的眼神了。
桃花举起茶杯,“太好了,快喝一个喝一个。”
碰杯不绝于耳,众人以茶代酒喝下,霍湘和陶权的视线短暂地交汇了几秒。
这时晴姐噢了一声,“差点忘了,你要的东西。”说着从包里拿出一封信函,“纪总亲自派人送来的,话说啥事儿啊,你以前从来不主动联系高层的哦。”
一般晴姐这么问下去肯定要大小声,霍湘赶忙找了块猪肘塞进嘴里,一旁的陶权非常默契地岔开话题:“那晴姐,专辑剩下的歌谁写,我啊?”
“不废话!”晴姐白了他一眼,“昨天开会没说要把你往创作人的方向发展吗,不然你来当经纪人我来写歌,小兔崽子。”
“你不要欺负他俩啦!”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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