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没看够,再给我看看。”
毕竟殷庆炎是老板,看就看吧,别乱上手就行,于是两人又坐起来点灯。
刘照君靠在床头打哈欠,他以前光着膀子睡惯了,方才起来的时候脱了上衣也没再穿上,一个哈欠刚打完,感觉有几缕东西扫在了胸前,痒痒的。
他下意识伸手去抚掉,摸到了才发现是头发。
想到殷庆炎的头发是金色的,他捻了捻指尖的发丝。殷庆炎的发丝很细很轻,像是拢在手指间一股风。
摸起来还怪得劲儿的。
人活一世,总会有些不同于常人的爱好,殷庆炎喜欢看漂亮的东西,而刘照君喜欢养长发。
他喜欢长发柔顺的触感,喜欢看它们被风吹拂起的样子,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他从记事起就一直被二姐带着,而二姐给他最大的记忆点就是有一头非常漂亮的长发。
看到长发,他就知道二姐在身边,自己不会挨饿;摸到长发,他就知道自己在二姐怀里,外界的什么东西都伤不到他。
那是幼年意识里被赋予的安全感,影响至今。
殷庆炎本来在观察刘照君胸口上狼头的纹路,试图从上面看出点什么东西,一只手突然从旁伸来,拈起他垂落在狼头上的几缕发丝。
他微微抬眼,见刘照君正直直地看着手里的发丝,因为眼盲的缘故,对方的目光涣散而模糊,垂眼时眼尾的上挑比较明显,刘照君的眼睫很长,上面还带着两颗没有擦拭干净的瞌睡泪珠。
殷庆炎脑子里没由来地冒出一个词:仙女。
因为自小受到的教育和生长环境的影响,殷庆炎不会盯着漂亮的女子看,但他又实在想看美人,那怎么办呢?看男的呗。
但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几个称得上漂亮的男人,天天对镜自赏看够了,想看点不一样的风景。
刘照君哪哪儿都长得顺他心意。脸好看,身量也高,平时看着瘦长,一脱衣服又能看见明显的肌肉轮廓,不像南风馆附近那些瘦瘦长长的竹节虫,干巴巴的。
殷庆炎思维跳跃,他随即又想,刘照君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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