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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殊没拒绝,总比当无业游民好。他做不来败家享乐混吃等死的纨绔。他也不敢创业,他知道自己这点斤两,创业不如当纨绔,败家的速度还能慢些。
“你私底下安排,我不去集团,你也别让人知道我是谁,”兰殊嘱咐亲哥,“我还会自己找工作的,找到我就走,家里的事儿有你就够了,我不想插手。”这算是他最后一点倔强而无谓的自尊。
【小殊,你是一只金丝雀。】
所以到头来,他依然活在父兄的庇荫之下,活在优游自适的温房,活在安闲无虑的笼子里。
兰殊一阵泄气。
他拿出手机,在微信的通讯录里找到星标了的江遇。头像是支钢笔,金属的笔尖反射淡淡的微光。
应该是前年换的,兰殊回想,过去江遇的头像是抱着手臂从容自信的灰底职业照,本科的同学如今大半的头像都是那样,不看名字压根分辨不出谁是谁。他点开与江遇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消息是在八年前,江遇发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