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正先没赶上时间的趟;身处中都大学,又没有赶上院校的趟;再加上他本人的性格特征,因此只好在教书育人的路子上蹉跎下去。
看着走进办公室的冯晨夏,蒋正先并没有“慈祥地”让她坐下来,而是直接问了个最基本的法律问题——“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冯晨夏没想到蒋正先会问这个问题,愣了愣,缓了一会儿回答道,“法律是一种非常有力的统治工具,在和平时期尤为如此。”
如果是一般的法学生,被问及这个问题时,不会像冯晨夏那样给出这样的“标准高考答案”,而是会洋洋洒洒说上一大堆。但是蒋正先却明白,这个最简洁的回答,其实是最能直指法律本质的回答。
“再说说你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吧。怎么看出来它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呢?”
“法律工作者并不是法律的制定主体。换句话说,他们只是笔和刀,其手柄是攥在有资格制定法律的人的手里……”更关键的是后面这句,这是冯晨夏最近刚刚想明白的,“法律的实质,就是通过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来保护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理论上,可能会有‘没有受益群体的法律’,但是绝不会有‘没有受损群体的法律’。”
蒋正先略为吃惊地看了眼冯晨夏。前一句话里的道理,他花了好几年才搞懂,没想到眼前的女孩现在就看明白了;后一句话,说起来“无理得很”,但细想想,却是法律本质决定的真理!为什么他和很多“法律大家”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呢?
十来年前的蒋正先,自觉学术做得好,和上位者的关系也不错,因此生出了些许“不该有的心思”。上蹿下跳几年无果后,他才明白,华夏国的法律工作者,和西方国家不一样。西方学法律的,当议员者有之,当总统者有之。但是华夏不行。因为西方那些搞法律的,明白自己是谁的代理人,大家都在明面上呢,而在华夏,一切规则都藏在暗流中。
所以,中都大学和其它大学法学院里那些叫嚣着“法律是唯一的统治学”、并幻想能身居高位的人,蒋正先一律视之为智障。
华夏当然可能涌出一大批学法律的高官,但前提是涌出的是对的人。这些“对的人”学工,则工学专业盛产高官;这些“对的人”学法,则法学专业盛产高官……
明白吗?关键不是什么学科,而是什么人学了什么学科!
“让我们再做个假设,假设有两拨人,一拨人叫a,一拨人叫b好了,”蒋正先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问道,“假设a是领导阶层,b是被领导阶层。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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