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怡已经被祁肆的品味深深折服了,觉得再多待上一秒,就是对奢侈店门店的不尊重。
而且她还注意到祁肆的眼神瞳孔一点点变得幽深,唇角以一种细微的速度缓慢勾起,指甲不住的点上掌心,同类之间的惺惺相惜与这么多年的默契,让她十分清楚祁肆已经对此奢侈品店来了兴趣。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她宁可自己从来没有来过,带着某人见鬼的品味一起封土埋葬,永远不得窥见天光。
只能说祁肆的品味真不是盖的,方怡与他共事的那么些年里深受其害,原以为有了爱人就能通过潜移默化的学习有点长进。
结果现在看来,江山难改,本性难移。
方怡很难想象,他家那位感悟到此等高级趣味后,又是如何的一种应对姿态。
活着,怎么能不算一大乐事呢?而且他还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活着。
最后他当然是没去成,因为方怡誓死不从,走一步骂三句,祁肆都怕隔着百米远的花篮枝叶上,顺着流通的空气,飘上一两点吐沫星子。
光是想想就惊悚不已,此刻店门近在咫尺,也顾不得形象不形象了,先保护好自己的眼睛才是一大正事,正所谓花花世界迷人眼,还未入店门,她先是被里面的墨绿色挎包,大红墨镜,深紫高跟击溃到体无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