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店,平时需要至少提前两天定位,他们运气好,前一天有一个旅行团取消了行程,所以居然让他们在新年夜订到。
表姐也是第一次来,她和david心动已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直说是沾了傅凡的光。
傅凡确实吃过这家店,几年前,随朋友来。
他轻车熟路给大家推荐了这家的招牌菜,signature poterhouse steak。
推荐表姐吃peter luger,说牛肉更嫩,可以试试三分熟。
至于景安,他推荐吃同一款,但是熟度改成五分熟(medium rare)火候刚好,汁水丰富,外皮焦化过略脆的表壳,吃起来也恰到好处 。
傅凡还给大家点了红酒,几乎这家餐厅所有的经典菜肴和组合他都点到位了,连服务生也对他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主打一个量大性价比足,吃法地道,四个人吃了400多刀,已然很撑。
傅凡谦逊地一笑。
其实傅凡说了一半藏了一半,他曾经在纽约住过很久,2+2毕业之后,他没有立即读研,而是工作了一年多,母亲的公司有个项目想请咨询公司,找到了纽约麦肯锡,让他跟着学习学习。
于是他在纽约待了小半年,有事他就跟着简单处理。
所以他对纽约其实很了解,比如他其实在哥大附近有个公寓,比如他曾经有几个礼拜每天穿过中央公园去上班等等,这些他选择无声地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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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吃到后半程傅凡才得知重要信息——景安要在纽约实习三个月。
当时他们正在聊纽约的地铁见闻,david分享前几天的见闻:他刚下地铁正准备走到楼梯边出站,突然看到亚裔姐和黑姐真人线下1v3 battle,一个亚裔女性vs一个成年黑姐带俩娃,双方都把外套脱了滚在地上抱在一起互相扯头发,俩小黑娃帮妈妈踢人,场面相当“母慈子孝”。
表姐表示习以为常,她已然是new yorker(纽约客)而在他们眼里,什么怪事趣事都不值得惊讶。
景安则说,她对纽约地铁的印象还不错,虽然确实脏乱差,但是她几次遇到流浪艺术家从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拥而上,戴着西班牙大檐帽抱着大提琴在地铁演奏,像极了《寻梦环游记》中弹唱西班牙吉他感觉的吉他弹唱家。
他们一上来就能丝滑演奏,毫不浪费一秒钟,给忙碌的社畜们带来放松,她时常被他们的表演深深吸引住。
但自从第一次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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