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
低头仔细检查衣衫,似乎没有解开的痕迹,身上也没有被侵犯后的感觉,她不禁松了口气。心道,也难为这位城阳君把表情用得这般淫荡恰好。还有他下巴的淤青是怎么回事?记得昨晚见他时,那里还平整光滑的。
看看没事,她起身要走,却被仲雪抓住腰带。他懒洋洋道:“要往哪儿去?”
“回家。”
“哪里也不能去,从今日起,你便是本君的春姬了。”
三春不信,“怎么可能?”她又没卖身给他。
他摊开一只手掌伸在她面前,“要想走也可,把钱还来。”
“什么钱?”
“昨日的酒钱与肉钱。上等好酒十金,用茯苓山桂等珍贵药材养成的山羊二十金,勿用多付,只三十金即可。”说着嘴角漾起一抹奸计得逞的笑,“若无钱,便抵在本君身边做个姬妾。”
要不是悠着劲,三春真想“呸”他一声,秦太子愿出一千金买她,可城阳君三十金就要了她,这价钱还真是够贱的。不过一向弯弯绕绕,肠子里九曲十八弯的他,突然用这种浅显的奸计,还真让人有种无所适从之感。
翻了翻青给的包袱,可她翻的包袱皮都有窟窿了,也就找到五金。也是,凭青那一贯清贫的样儿,这大约是他的全部财产了。
她轻叹,“你的肉和酒也太贵了。”
三十金对平民百姓来说绝不个小数,它完全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吃上一年,还算是有鱼有肉有酒有菜。也只有那些有钱到不行的贵族中的贵族,才会把几十几百乃至上千金都不放在眼里。
仲雪轻笑,“本君的东西哪怕是一根寒毛都是贵的,你早晚打了本君一拳,就算五千金好了,上一次你在本君脸上踹了一脚,就算一万金,加起来共是一万五千零三十金。”
三春这才知道,原来他下巴的淤青是她打的。她醉酒之后通常不是发酒疯就是乱打人,把她灌醉,也是他倒霉了。
凭这位据说在君侯中有钱排名天下第一人的家当,自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她也知道,今天这么难为自己,恐怕也是在打她的主意。怨不得别人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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