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还在楚国时,有一次他和季徇与她一起出门,在郢城的衙门就看见过一个戴枷的犯人。
当时他们刚吃了饭,她手里还拿着一包从酒楼里带出来熟牛肉。
见到那犯人委顿样子,她忽然生起怜悯之心,拿着牛肉递到犯人手里,“你吃,你吃。”
那犯人身上戴着枷锁呢,哪够得着啊,对着一块牛肉直瞪眼,时不时地还得用眼底余光挘她。
当时他问她,“即是送食,何不送到口中?”
她面上一肃,“给肉是我的同情之心,吃不着说明法律的严肃性,他放了之后肯定会洗心革面的。不信你问他,释放之后会如何做?”
他问了,真的问了,“你释放之后要做什么?”
然后那人一张嘴差点咬在他鼻子上,他掩着鼻子,很觉那张嘴臭。一口的臭牙花子,连着口水喷出几个字,“打死……那个给肉的。”给看不给吃,忒缺德了。
想到那时情形,不由“噗嗤”乐出声来,也难为她那会儿还能表情平淡地从对方手中夺过牛肉,一口一口用牙咬碎。
那一年,他十三岁,她十二。
那个场景太可乐,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拿出来说一说。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只是让她与季徇愈发亲近,而离他越远了。或者不管他说不说,她的都会向着季徇吧……
小县城里守卫没多森严,两人侥幸出了城,却再不敢寻大路走市镇,只捡山道小路而行。这样一来,夜间住宿荒野,白天只需带一袋干粮,倒也能省很多银钱。只是冬日里天寒,在外面冻一夜第二日醒来便觉头痛发热。
仲雪深知凭她现在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寒凉,便在山中寻了一个猎户家暂住养病。
三春只是偶感风寒,也无大碍,每天被他逼着灌下无数开水和汤药,将养个两三日也就复原了。
仲雪心疼她,又改回大路,白天赶路,夜晚必要投栈住宿,实在没有,便也要找个农家民户借宿。
这一路上她一直问他安排的人在哪儿,他总说快到了,却迟迟不见人影。让人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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