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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不倒:靠,这都三个月了,得做手术。
麻辣烫:我又不是医生,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吗?再次重申,我没钱!送你两字,呵呵。
金枪不倒:你前几天才弄了一个妞,爽了一晚还拿走人家的钱包手机,靠,你要是不讲义气,我也不讲义气了,我把这事告诉你马子。
麻辣烫:你吗比……
……
司马三光跟凌风都是不明所以的看着我,不知道我好端端的为什么对这段话感兴趣。
在看到疯狗这个绰号的时候,我就有些疑心,再加上那个借钱的人在后面补充了一句‘爽了一晚还拿走别人的手机’,我更是断定此人就是肖珏所说的那个疯狗,也就是把肖珏骗到沙城,爽了一晚还拿走手机钱包的那个‘疯狗’苟小峰——难怪我开始看到苟小峰名字的时候觉得有些熟悉。
难道苟小峰就是江晨光,这有些说不过去吧。刚才看他的身份证也就是十八岁,如果时间往前推移一年,也就是江晨光跟唐老爷子争夺地盘的时候,那他不是才十七岁?十七岁就能统领黑帮人马?
莫非他是刘家的后人,如果这么解释的话,倒也说得过去,毕竟最开始江晨光过来抢夺地盘的就是依仗刘家这个靠山。刘家虽然不是红色贵族,但是家族势力也不容小觑,跟凌家杨家有的一拼,刘家后人倒是可能有这手笔。
随即我又自己否决了这个想法,这身份证上面苟小峰明明就是沙城人士,而且,从他跟那个金枪不倒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屌丝,一个土生土长的纯屌丝,怎么可能是刘家后人?
思索了好一会,拿出电话给肖琳打了个电话,问到了肖珏的号码,转手就拨了过去。
“哪个?”电话那边传来肖珏浓厚的星城口音。
“能说普通话不?”我没好气的用星城方言回了一句。
“你谁啊?”肖珏哼了一声。
“我是钟正南,你姐姐同事。前几天在将军山坐车的。”我呵呵一笑:“还记得我不?”
“哦?你就是那个打算拦路抢劫的小毛贼?”肖珏似乎楞了一下,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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