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生物。安淳在日复一日的磨砺闯荡中,习惯了全麦面包搭配黄油奶酪的饮食结构,习惯了做梦也说英语,最终,也习惯了终日围绕在沈锦丞和陆嘉亦身边,被他们当成玩物呼来喝去的日子。
寄人篱下、以色侍人的生活,他足足忍受了十年。
以至于到后来,即便是叫他跪在沈锦丞的办公桌下舔鸡巴,或在陆嘉亦学校的实验室里脱光了挨操,也不是多么难以忍受了。
要说有什么让安淳困惑的,可能是玩儿了这么多年,那两人对他身体照旧兴趣浓烈,欲望只增不减。
不都说男人喜新厌旧吗?他提出疑问。
沈锦丞亲吻着他的鬓角,笑道:“你把我们俩当成什么人了?我们可是相当专情的,而且宝贝这么漂亮,谁舍得放你走。腻味?做不到,根本做不到,一天见不到都会很想你。”
“真的吗?”他还是不信。
“真的呀。”沈锦丞专注地望着他,声音深情款款。
如今的沈锦丞,不是原来那个毛毛躁躁的高中生了,个头更高,肩背更宽,肌肉更加结实硬朗,相貌从男孩蜕变为男人,帅气依旧,也依旧热衷于向他表白,总把喜欢和爱挂在嘴边,送他昂贵新奇的,或是浪漫非凡的礼物。
这也是安淳最痛恨自己的一点——他在这种荒诞怪畸的关系中,逐渐学会了享受。
他诚实的身体自是不必说,谁给它快乐它就迷恋谁;可恨的是他软弱的灵魂,他慢慢开始依赖沈锦丞的甜言蜜语,开始半信半疑,他是不是真的有在被世俗难以理解的爱包裹着。
曾经,他把身体当作束缚灵魂的牢笼,但当精神也日渐沉沦后,他再也说服不了自己。
“如果我是个女孩,我肯定会很想嫁给你。”安淳的食指滑过沈锦丞的眉心和鼻梁,或许他是在胡言乱语。但沈锦丞的胯还贴在他的下体,情欲的气息还未散去,他的小腹和四肢残存着高潮后酸麻酥软的余韵,很自然地,他的头靠了过去。
“你不已经是我老婆了吗?”沈锦丞让他依偎着,一条胳膊搂着他的肩膀,又吻了吻他的额头,然后懒散地玩起手机。
“机票订的28号,你记得提前准备好行李,我要去办交接手续,明天还有两个会,不能陪你了。”
“嗯。”
“想好回国找什么工作了吗?”
“没想好。”
“不如别找了,给我当秘书,那我天天都能见到你。”
“再说吧……”
他沉沉地垂下头陷进男人的怀抱和枕头的缝隙,熟悉的气味带给他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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