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声的呼喊着我的名字,像是从中汲取到了不得了的力量,连睡梦中都温柔款款的弯起嘴角。
“温暮辞。”属于恋人的声音与之重合,他拍着我的肩膀,神色复杂的盯着躺在地上的峰。
“他是你的人形宠物,对吗?”那声发问有着振聋发聩的味道,我张开嘴,吐不出半句话。
可我的心在答复,是的,这是我的狗,他的名字,他身上的衣服,他的全部,都是属于我的。
可我遗弃了他,因为我心怀芥蒂。
峰眼皮下的眼珠轻轻转动,是察觉到周围环境变化要苏醒的样子。我突然像是回到了学生年代,染上了紧张的坏毛病。脏兮兮的脸并未使得那双眼睛蒙尘,它依然是温润的,干净澄澈的,宛若一面审视人心的镜子。
我确信他牵动的唇角是要微笑的样子,却被克制住了。
半蹲着的姿态让我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的模样,瘦了一点,骨像明显了很多,流浪的境遇并不好,脸上还有些淤青和结痂,他像是大梦初醒,恍恍惚惚的看向我。
我一时间胸口发闷,我的峰峰可能并不能理解我的丢弃,正如他不能理解我面对他自由散漫时的歇斯底里。
想要抚摸额头的手被峰怯生生地躲开,他一刻也未曾离开我的脸,只是咬着嘴唇,呼吸沉重。
我若是真的冷心冷肺,便也不会为此烦忧。我若生来坦坦荡荡,便也能执拗的叫他同我回家。
他躲,他退。连呛声的能耐都没有的我能摆出什么脸
色呢。
“暮辞,他不讨厌你。”黎朝拍了我的肩膀,摇了摇头。他对情绪很敏感,不仅仅是对我。
之后的几句询问我走神地答应着,余光瞥见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他似乎是戒备的态度。
像极了我们的初识。
幼态的峰像是只小脏脏包,为了生存龟缩在城市的角落。他没有姓名,没有归属,也并不觉得自己的生活环境有多么艰难,被人施舍的几片面包也能笑眼弯弯的作揖道谢,带着些纯良过度的蠢笨。但是面对我最初想探过去抚摸的手,整个人却是炸毛的发出警告的呼噜,那时的我是如何做的来着?
我蹲下身子,慢慢张开了双臂,颔首向他示意。
驳杂的气息冲到让人睁不开眼睛,我迷蒙的眼睛不自在地紧闭,面颊上却滚落热烫的泪珠——那是峰的泪水。他展现出来的情绪比我更像是失而复得,我只是不住的拍着他的后背,唤着他,应和着每一句染上哭腔的“wenwen”。
“乖……我们回家。”哄着他的时候,嘴巴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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